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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转专业转入考核方案(暂行)

2025-06-04

  根据学校教务处《成都文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细则》,结合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书法学专业实际情况,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拟申请转入我院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书法学专业的学生实行考核,具体方案如下:

  一、转专业学生考核工作小组名单

  组长:卢伟

  副组长:舒彪、李强

  成员:薛垲睿、王和琴、肖媛、黄琴、刘卡静、张晓菲、陈芸、林雪、马子杰、杨亦松、杨振宇、舒易团、白继军、殷慧芳

  二、申请学生条件

  1、符合学校教务处有关规定的本科生;

  2、品行端正,没有任何违纪记录;

  3、书法学专业需具有一定书法临创能力。

  三、接收专业考核方式

  (一)针对本学年申请转入我院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学生采取“面试+笔试”。

  1、笔试内容:对转入我院学习,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与专业联系进行剖析说明。

  2、面试内容:

  (1)自我介绍和个人陈述:一般需述申请转专业的理由、展现对原专业和所申专业的理解、曾从事的相关的实践和成绩、学业设想等。

  (2)问答:面试老师根据申请学生情况提问,申请学生当场回答。

  (二)针对本学年申请转入我院书法学专业的学生采取“面试+专业笔试”。

  1、专业笔试:专业笔试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专业基础理论考核,分值100分;第二部分,书法临摹,分值100分;第三部分,书法创作,分值100分;总计300分。

  2、面试内容:

  (1)自我介绍和个人陈述:一般需述申请转专业的理由、转专业后的学习规划等。

  (2)问答:面试老师根据申请学生情况提问,申请学生当场回答。

  四、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书法学:单独通知

  其余专业:单独通知

  地点:书法学:书法学实训中心

  其余专业:大教育实训中心

  录取办法

  (一)针对申请学前教育、应用心理学专业的学生笔试与面试情况,综合成绩合格(达60分),并且排名在允许名额内,则同意转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二)针对申请书法学专业的学生,考官针对申请学生笔试与面试情况,重点是对学生的笔试提交的作品进行评定,综合成绩合格(达180分),并且排名在允许名额内,则同意转入。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90%+面试成绩*10%。

  教育学院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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