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学院2017春季实习方案》及《教育学院自主实习管理办法》计划,自本学期第4周起,2014级学前教育(本科)、2015级学前教育(专科)、2016级学前教育(专科)三个年级同学须按要求递交本学期自主实习相关材料以便实习指导教师审核,继而保障本学期专业实习顺利进行。现通知涉及自主实习的班级于第4周内向本班级实习指导教师递交材料(具体如下),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第4周周五(3月24日)12:00之前。递交材料的规格及要求详细参考“自主实习附件填写模板”。请各同学按要求递交资料。
附:递交自主资料的附件列表:
u附件二:实习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u 附件六:自主实习单位接收函(返交学院)
u 附件七:家长知晓书(返交学院)
u 附件八:学生自主实习安全责任协议(返交学院)
u 附件九:实习承诺书(返交学院)
教育学院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