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学院2018春季实习方案》及《教育学院自主实习管理办法》计划,自本学期第4周起,2015级学前教育(本科)、2016级学前教育(专科)、2017级学前教育(专科)三个年级同学须按要求递交本学期自主实习相关材料以便实习指导教师审核,继而保障本学期专业实习顺利进行。现通知涉及自主实习的班级于第4周内向本班级实习指导教师递交材料(具体如下),材料递交截止日期为第4周周五(3月23日)12:00之前。请各同学按要求递交资料,附件四由各班负责人收齐之后交予辅导员处,其他资料按照如下顺序放在透明袋子里,上交于各班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见下附录(略有改动,请查看)。
附:递交自主资料的附件列表:
1. 附件一 实习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
2. 附件二 自主实习单位接收函
3. 附件三 学生自主实习安全责任协议(学院保存联)
4. 父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及知晓情况签字
5. 如有需要,可附其他证明文件(例如无法盖章的说明)
5. 附件四 学生实习承诺书(返交辅导员)
教育学院
2017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