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16点30分,教育学院于第二教学楼101召开实习说明会,本次会议由教育学院教师朱海鸣、陈芸进行讲解,18级本科全体同学参加此次会议。
此次会议内容主要是关于12周后实习的相关事宜。会议中,朱海鸣老师和陈芸老师细心讲解实习三个阶段的相关事宜、具体要求,并耐心解答同学们的各种问题。
本次实习时间安排在教学第14至第17周(2021年5月24日至6月18日),实习幼儿园地点主要在深圳市,以及成都市的武侯区、金牛区、高新区等主城区位置。
(文/王一 图/王一 编辑/林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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