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是我国特有的传统艺术,它历史悠久,源远流长。书法强调和发挥了汉字本身所包含的形象特征,通过笔墨技巧的变化,形成不同的风格,从而抒发作者的思想情感,并给人以美感享受。初习书法者应以楷书为主,因为楷书是标准通行的规范字体,又有鲜明的特点,所以学习书法从楷书入手能较快较全面地掌握书法的规则。"楷书"有两层意义。一指有法度,可作楷模的法书,孔子曾经说过:"今世行之后世,以为楷式。"据此可认为,凡是有规定法度的书体皆可称为楷书,如"隶楷"等。二指由隶书简约演变而来的,法度严谨,点画分明,布白平正的"真书",如唐楷。这种楷书,创于汉末,盛行于魏晋南北朝,唐代的书家们又加以发展,使之进一步规整化、法度化而定型,一直通行至今。
项穆在《书法雅言》中谈到:"书有三要:第一要清整,清则点画不混杂,整则形体不偏斜;第二要温润,温则性情不骄怒,润则折挫不枯涩;第三要闲雅,闲则运用不矜持,雅则起伏不恣肆。"项穆所言这"三要"虽然不仅仅指楷书,但清整、温润、闲雅非常符合楷书的特点,我们可以把这作为楷书创作的原则。
楷书创作
刘科甫
李攀
楷书临摹
白宝珍
杨立业
(文/教育学院 图/教育学院 编辑/戴旭 屈月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