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教育学院学前教育教研室邀请了四川师范大学刘胜林教授在主教C203进行了《学前儿童特殊教育》课程的专题讲座,刘教授以典型案例对“特殊需要幼儿问题行为解读与行为管理”这一主题进行了专业讲解,让在场的教师和同学,对特殊需要儿童有了新的认识。

刘胜林:女,汉族,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学前教育专业本科硕士,捷克帕拉茨基大学特殊教育专业博士,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教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专业硕士生导师。刘胜林教授在四川师范大学先后讲授《心理咨询与治疗》、《儿童心理发展专题研究》、《学前儿童发展科学》、《特殊儿童家庭教育》等多门课程;长期从事儿童心理发展与教育的研究。
刘教授认为,我们首先要弄清楚什么是特殊需要儿童,明确特殊需要儿童的基本概念。特殊需要儿童是指身心发展明显不同于普通幼儿,因而需要得到特别支持和服务的幼儿。刘教授认为个体都具有差异性,我们不应该去定义、标签化特殊儿童,人人都有特殊需要。
根据特殊儿童的特点,刘教授指出教育需要充分考虑特殊需要儿童,课程设计要结合孩子的实际情况与需要、以学生为中心,教师教学方式要根据学生水平来实施。同时,结合我国法定特殊儿童的七大类(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语言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综合残疾),刘教授提出我国对特殊儿童分类涵盖需要更加全面,情绪、注意力控制障碍的儿童也应该受到关注。
幼儿早期的行为问题将对未来人生产生深远影响,早期的行为问题不但不会随着时间的消逝而自然消失,还可能导致后期更严重的精神、行为问题,包括学习成绩差、不良的同伴关系、破坏性行为以及犯罪行为等各种消极后果。在幼儿期就表现出有严重攻击性行为的儿童中,约有约三分之一在长大成人后仍存在脾气暴躁易冲动、专注力差、社会交往能力差等情绪和行为问题。鉴于此,刘教授建议我们从理解幼儿行为的角度出发,提出其产生该行为的心理原因:人是一个能量系统,能量需要宣泄,问题儿童和普通儿童一样有同样的内在需要,所以儿童的问题行为是有功能的,是用来表达和满足需要的途径。

针对特殊需要的儿童,我们应该如何去开展教育工作呢?刘教授指出幼儿园教师应根据专业标准对幼儿问题行为的正向管。首先,制止正在发生的问题行为,信任并正向地看待儿童;区分儿童本身和儿童行为,对儿童的改变抱有信心;理解行为背后的原因;从儿童能够做到的开始,强化儿童的每一个“好行为”,只要比过去好一点,都是好行为。利用行为的自然后果,不只是纠正错误行为且坚定原则、温和地对待幼儿。
其次,要精心、有效地做教育,了解幼儿发展中容易出现的问题与适宜的对策;了解有特殊需要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与教育策略、方法;尊重幼儿人格、维护幼儿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个幼儿;不讽刺、挖苦、歧视幼儿,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
最后,刘教授表示儿童幸福的今天是我们美好的明天,我们共同努力创建一个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这也是全世界儿童工作者共同的目标。

林清玄在《百合花开》中说到,“每一朵花最终都会绽放,可能有些只是开花比较晚,而且它们也在努力地生长!”每个特殊儿童都是一枚含苞待放的花骨朵,心蕊永远柔软且坚定,梗茎永远舒展而挺拔。希望同学们给予特殊儿童应有的尊重、理解、关爱与帮助,支持特殊儿童发展事业,静候花开,与爱同行,共同守护园圃里的锦簇花团!
(文/肖燕、刘佳玥 图/高羽璐 编辑/谢语桐
审核/王和琴、林雪、陈芸、廖梓宏、顾浩天、陈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