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管理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学管理 > 实验室管理

奥尔夫音乐教育实训室管理制度

2021-04-25

1、奥尔夫音乐教室是教育学院专用实训室,进入实训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在奥尔夫音乐教室进行各类实训,必须根据教学、科研等需求,经教务排课或实训室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3、管理教师要做好设备的管理、使用和维护的工作。做好实训室使用和维护记录,保证设施设备完好。

4、学生实训前认真预习实训相关课程,了解实训内容、目的、要求、方法和注意事项,做好相关准备。

5、爱护实训室设施设备,同时做好物品故障/损害登记。室内座椅、乐器及其它教学设备不得随意调换和借出,使用时要细心维护,无故损坏照价赔偿。

6、进入实训室必须自带鞋套,保持安静,不得喧哗和打闹,不准吸烟,不乱丢纸屑和杂物,不准带零食、饮料进入实训室。

7、实训完毕后应将所有设施设备及乐器整理就位,做好整理工作,经实训指导老师检查许可后方可离开。使用实训室的班级根据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定期打扫实训室。

8、 实训室使用过程中须注意安全,节约用电和耗材,注意防火防盗,定期检查室内设施,离开教室前须切断室内所有电器电源,关好电源和门窗。

负责人:卢国强

联系方式:18569470047

电话:028-84155057
邮箱:ececdcas@126.com
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邮编:610401)

Copyright © 2022 成都文理学院 学院地址:成都市金堂县学府大道278号(邮编610401) 蜀ICP备11012699号

Produced By CMS 网站群内容管理系统 publishdate:2025/04/27 20:56:30